最新疫情数据追踪
鞍山市最新疫情动态
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报,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鞍山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这些新增病例主要分布在铁东区、立山区和海城市等区域。
各区县具体分布情况
- 铁东区: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
- 立山区: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海城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近期疫情数据分析
根据鞍山市疾控中心发布的疫情数据统计,2023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鞍山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87例,无症状感染者215例,以下是具体数据分析:
10月份疫情数据
- 10月1日-10月7日: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28例
- 10月8日-10月14日: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35例
- 10月15日-10月21日: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42例
- 10月22日-10月28日:确诊病例14例,无症状感染者38例
- 10月29日-10月31日: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22例
11月份疫情数据
- 11月1日-11月7日: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25例
- 11月8日-11月15日: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25例
重点区域疫情情况
铁东区疫情详情
铁东区作为鞍山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较大,近期疫情较为活跃,11月15日新增的2例确诊病例中:
- 病例A:男,45岁,居住于铁东区园林街道,11月13日出现发热症状,14日核酸检测阳性,15日确诊。
- 病例B:女,38岁,铁东区某商场工作人员,为病例A的密切接触者,15日核酸检测阳性后确诊。
4例无症状感染者中,3例为病例A、B的密切接触者,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立山区疫情情况
立山区新增的1例确诊病例为:
- 病例C:男,62岁,立山区深沟寺街道居民,有外地旅居史,11月14日返鞍后核酸检测阳性,15日确诊。
3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病例C的密切接触者。
海城市疫情发展
海城市近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
- 病例D:女,29岁,海城市西柳镇某服装市场商户,11月14日出现咽痛症状,检测阳性后确诊。
- 病例E:男,57岁,海城市腾鳌镇居民,与病例D有密切接触史,15日确诊。
5例无症状感染者中,3例与病例D有关联,2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采取以下措施:
- 风险区域划定:将铁东区园林街道某小区、立山区深沟寺街道某小区、海城市西柳镇某服装市场划为中风险区。
- 核酸检测安排:11月16日-18日在铁东区、立山区、海城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 流调溯源工作:已排查密切接触者428人,次密接者1125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 医疗资源配置: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已启用300张床位专门收治新冠肺炎患者。
疫情溯源分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鞍山市本轮疫情主要有以下传播链:
- 外地输入传播链:立山区病例C于11月10日-13日曾前往某高风险地区,返鞍后引发家庭和社区传播。
- 市场聚集性传播链:海城市西柳镇服装市场因人员流动大,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商户间传播。
- 社区隐匿传播链:铁东区病例A无明确流行病学史,提示存在社区隐匿传播风险。
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11月14日,鞍山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
- 第一剂次:285.6万人,覆盖率92.3%
- 第二剂次:278.4万人,覆盖率89.9%
- 加强免疫:201.7万人,覆盖率65.2%
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率:
- 第一剂次:86.5%
- 第二剂次:83.2%
- 加强免疫:71.8%
医疗救治情况
目前鞍山市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87例确诊病例中:
- 普通型:12例
- 轻型:75例
- 重症:0例
- 危重症:0例
215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医学观察中,暂无转确诊病例。
市民防护提醒
鞍山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 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如有轨迹交集请立即报备。
- 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 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 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市民请尽快接种疫苗。
-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趋势研判
根据鞍山市疾控中心专家分析:
- 当前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社区传播风险。
- 随着防控措施落实,预计未来一周新增病例数将趋于平稳。
- 需警惕冬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疫情叠加风险。
- 建议市民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降低传播风险。
各区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 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12-12345
- 铁东区疾控中心:0412-5555555
- 立山区疾控中心:0412-6666666
- 海城市疾控中心:0412-7777777
我们将持续关注鞍山市疫情最新动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